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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太阳成集团 202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9728   点击量:

各系团工委、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上的重精神和指示,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同时表彰为防疫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营造团员青年创优争先学习、齐心协力防疫的气氛。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团学干部;

3.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表彰对象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对象:全院在籍生并在册团员;

2.“优秀团学干部”评选、表彰对象:自2019年9月1日起,任职半年以上的各级员工干部;

3.“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对象: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或者系级志愿者队伍注册半年以上且注册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

三、评选、表彰组织及程序

1.学院团委负责指导并组织本次评优的各项工作,院系团学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五四评优工作。各级团学组织进行初评后报学院团委复审,学院团委对各级团学组织初评的奖项进行全面的审核工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后报公司党委,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线上表彰。各级团学组织所有申报和评选工作应在4月20日前结束。

2.“优秀共青团员”与“优秀团学干部”奖项的评选,由各级团学组织负责本单位进行初评并报学院团委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发回重审,最终名单将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优秀青年志愿者”奖项的评选由团委组织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联合评选,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和程序,初评结果报团委审核通过,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注:往年“五四评优”中的其余奖项由于疫情原因,今年全部取消,全部评审改为线上组织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级组织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优秀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或相关团学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2.请各级负责单位认真按照【附件1:太阳成集团2020年“五四”评优条例】,严格执行评选条例。

3.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系团工委、各级组织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员工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团支部建设、查找不足。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院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4.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团委将取消该项评优指标和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因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名单有不符合评优条件者,将取消评优资格,且不再增补替代;曾受到全院通告批评及予以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在第十一期“青马工程”中受到处分及未结业学员,取消评优资格。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团工委、各级团学组织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至少3天以上的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各级团学组织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太阳成集团2020年“五四”各系申报评优分配表】【附件3:太阳成集团2020年“五四”各级团学组织申报评优分配表】。

6.所有电子版申请表需于4月20日前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xjtucctwz@126.com 文件名统一为申报奖项+姓名。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 韩老师15029902102 杨虎祥1822900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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